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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9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开放基金项目、重点、优青、一般项目,下同)结题材料通过网络进行受理。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按省教育厅申报书填报的成果结题,一般项目结题必须符合《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关于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管理暂行规定》(附件1)中的要求。

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需提供由科技部或教育部授权的科技查新检索机构(如:湖南省公安厅斜对面的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307#)出具的核心版本收录证明。若发表论文已在学校每年统计公布的三大检索论文目录中,需到学校科技处A714谢老师处复印收录证明并审核盖章。

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和作为结题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二、材料准备及专家评议

1、纸质版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见附件2)、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和参考文献等内容。相关研究成果如果是专著须提供原著;论文复印件由学院审核是否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盖章。

2、项目负责人组织5名专家进行评议(最多两名本校内专家),其中专家组组长须为外校专家,专家评议后在《结题报告》亲笔签名及填写验收意见。

三、学校推荐

1、项目负责人打印1套结题材料(含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一般项目负责人还需另行打印1份结题报告,结题后返还。请于12月23日前报送至社科处711办公室。

2、社科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社科处将通知项目负责人在系统里上传完整的结题材料(含专家推荐意见及社科处意见)。

3、科研项目负责人凭账号(项目编号(大写))、密码(项目负责人姓名(汉字))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使用谷歌浏览器上传研究报告、成果简介、上传成果附件扫描件。本次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是12月1日—30日。逾期将不能上传结题材料。

4、如提示不能申请项目结题,请确认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是否均已上传。

5、上传成功后由学校网上推荐至教育厅。

四、教育厅审核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五、其它要求

1、项目自立项之日起,研究期限不满2年的,结题申请不予受理。

2、结题审核主要考察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成果质量水平,成果与科研选题的关联情况,论著成果的标注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研究成果的贡献情况等。

联系人:刘利

联系电话:85258423

社科处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