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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与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7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有关文件要求,2011-2015年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完成后,均可采取书面验收形式进行,重点项目可不进行专家评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无须呈交科技报告,无须进行成果登记。具体结题与验收程序如下:

一、系统提交(纳入系统管理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 61.187.87.49/pms-hn/,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老系统)填写验收报告(其中经费决算表需加盖单位财务公章后提交至社科处),同时提交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等相关附件材料,社科处审核。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未纳入系统管理的项目提交纸质材料:验收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建议、论文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全部一式四份,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社科处公共邮箱:kjcskb@163.com。

2.纳入系统管理的项目:经系统打印的验收报告,研究报告、决策建议、论文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全部一式四份。

研究报告、决策建议格式见附件1和2。

三、省科技厅返还验收报告

省科技厅将签字盖章后的两份材料返还给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其中一份社科处存档,一份由项目负责人存档,无结题证书。

备注:2010年(含)立项未结题的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结题要求参照2016年8月31日通知中的材料提交要求执行:

/pub/rwskc/tzgg/tzgg1/t20160831_340956.htm。

社科处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