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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4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鼓励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研究、出好成果,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快新型智库建设,省里决定开展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力争推出一批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指导意义的优秀成果。

二、课题分类

(1)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以及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等;

(2)应用对策研究:紧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着力新型智库建设,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

以上两类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一般课题分为资助和经费自筹。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围绕《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重大重点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1)申报。一般课题可以自拟选题申报。

三、课题资助额度

重大课题资助经费每项1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每项5万元,一般资助课题经费每项2万元。

四、课题研究期限

重大、重点课题应用对策研究的完成时间为一年,基础理论研究的完成时间为两年;一般课题的完成时间为两年。

五、课题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申请承担课题的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主持人的工作关系在本省,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3)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副高以上学者及副处以上干部;(4)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5)课题主持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请。(6)上年度已承担省社科评审委重大、重点课题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再主持申报本次重大、重点课题。已承担的国家和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以及省社科评审委一般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课题。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7)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8)应用对策研究研究团队应体现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省直机关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三个方面的结合。

六、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人填写并提交《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8份、《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一式5份,材料放入文件袋(封面贴上《课题申请书》的封面),提交至学院汇总。

(2)每项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放入以“课题名称+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提交给学院干事汇总。

(3)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4)

(4)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9日,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联系人:刘利

联系电话:0731-85258423

邮箱:kjcskb@163.com

社科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