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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研究成果报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7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学院:

根据科技部及湖南省科技厅相关通知要求,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2项软科学研究项目需于9月30日前完成结项材料的提交工作,上级部门将参照《任务合同书》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的结题材料

1.必须提交的成果(书面及电子版光盘各2份)

(1)研究报告;

(2)已经发表在或拟提交《软科学要报》报告(3000字左右);

(3)重大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简要版(10000字左右)。

2.其他成果

(1)包括出版书籍、发表论文等(需在成果封面等显要位置注明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2)支持决策的情况报告及成果应用证明等。

3.相关文件

(1)结题验收申请表(1份,附件1);

(2)结题验收证书,其中第四项至第六项内容于验收后填写(5份,附件2);

(3)经费资助类项目需提供经费决算表(1份,要求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公章)。

上述材料如有电子版请一并发送至社科处公共邮箱:kjcskb@163.com。

二、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9月底前提供一份5-6人的专家名单给科技厅法规处唐松波(电话:88988870),科技厅审核名单后会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会议评审时间及参会人员。

原则上,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人员及课题顾问不能作为验收专家组成员,验收专家须具有高级职称,行政部门领导限1人。

验收专家组根据《任务合同书》对课题进行验收,主要评估研究是否达到《任务合同书》中的指标要求、经费使用是否合理,以及评价支持决策的情况,并由验收组长确定验收意见。

三、发放证书

科技厅主持验收意见后,将结题验收相关材料一并报送科技部。科技部审查合格后,发放结题验收证书;对不合格的,按照《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理。

联系人:刘利

联系电话:0731-85258423

社科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