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6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部分)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对接“一带一路”,融入长江经济带,推进“精准扶贫”,实施“一带一部”,实现“三量齐升”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深入开展战略性、对策性、前瞻性研究,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献智献策,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积极贡献。
二、申报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次招标共设立19个项目(附件1),每个项目确定一项中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1.课题组成员应由社科研究单位、高等院校(省委党校)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构成,其中实际工作部门同志所占的比例不低于30%。
2.课题负责人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有较强的实践经验和科研能力,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副厅级以上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一个课题只能有1名负责人。在研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负责人,一般不作为本次重大招标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参与投标。
3.课题组必须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直面现实、深入思考和研究相关问题,拿出具有应用价值的成果。
四、投标课题要求
1.围绕本公告发布的重大招标项目,聚焦我省改革发展实践,体现有限研究目标,强化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凸显实际应用价值,精益求精设计标书。
2.课题研究要求深入实际、充分调研、科学论证,注重针对性、建设性和启发性。要把研究结论、对策建议建立在符合实情和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基础之上,切实提高建言献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本次重大招标项目的应用性和时效性要求高,9月15日前,集中推出一批阶段性的研究成果;10月底前完成研究任务。作为激励措施,对已刊发《社科成果要报》和获得省领导批示、为决策采纳的研究成果,将作为课题结项的重要依据。
五、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投标者要发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究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严格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六、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1.下载《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7月修订)和《论证活页》(附件2、3)。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 26个一级学科分类名称如下: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
3.报送社科处的材料包括:
(1)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用资料袋装好,一人一袋,封面贴申请书首页。
(2)《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电子版请以“某某某2015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材料”命名文件夹,打包发送至邮箱:kjcskb@163.com。
4.报送时间:2015年7月12日截止。
联系人:刘利
联系电话:85258423
社科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