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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诗白经济学奖第三届(2016)评奖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25 来源: 作者:

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推出更多经济学研究的精品力作,推进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经济学研究,刘诗白奖励基金会于2012年设立刘诗白经济学奖,面向全社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

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对象是我国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公开发表的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学术价值,对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强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并获得较好社会反响的经济学研究成果。评奖范围涵盖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的各个领域。评奖工作秉持创新和质量的评价导向,坚持开放、公开、公平的评奖原则。

刘诗白经济学奖每两年评审一次,2016年开展第三届申报评审工作。

第三届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评审工作分为同行专家初审和评审委员会终审两个阶段。同行专家初审于2016年5—6月进行,评审委员会终审于2016年6—7月进行,获奖成果公示于2016年7—8月进行,颁奖会于2016年底举行。

刘诗白经济学奖第三届评审委员会由刘诗白奖励基金会聘请的以下26位经济学家组成(按姓氏笔画排序):丁任重、卫兴华、王广谦、史晋川、庄宗明、刘伟、刘灿、刘锡良、李晓西、何炼成、张卓元、范从来、林岗、林木西、赵人伟、赵晓雷、胡培兆、洪银兴、顾海良、袁志刚、袁恩桢、逄锦聚、黄少安、黄泰岩、谢平、简新华。评奖委员会主任由南开大学逄锦聚教授担任。

评奖工作由刘诗白奖励基金会负责组织,评奖办公室设在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

申请评奖的个人或课题组,请于2016年5月8日前将申报的成果和《刘诗白经济学奖申报评审表》各一式六份(恕不退还)寄送至“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办公室”。论文类成果至少有一份原件,申报成果的佐证材料须提交一份原件,外文成果请附中文译稿。同时,申报者须将电子版(Word/PDF版本)的申报成果及《申报评审表》发送至评奖办公室邮箱,申报成果电子版须对作者姓名及单位等个人信息做匿名处理,《申报评审表》可在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主页下载(网址:http://kyc.swufe.edu.cn/)。

第三届刘诗白经济学奖设奖项10项,分为学术专著奖和学术论文奖两类。学术专著奖奖金每项8万元,学术论文(包括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奖奖金每项4万元。

评奖办公室将对参评成果严把政治关和学风关,凡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成果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凡西南财经大学教师申报本届刘诗白经济学奖的成果不再申报“西南财经大学刘诗白奖励基金2014-2015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

申报评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奖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权老师

联系电话:028-87092485、87092428

E-mail:lsbj@swufe.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腾骧楼306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130

刘诗白经济学奖评奖办公室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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