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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推荐省社科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2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为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各相关领域专家的最新信息,进一步做好社科评审工作,省社科评审委办公室决定对评审专家库进行全面摸底和更新,请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原已推荐的专家,这次需重新推荐。

2.已具备推荐条件的专家请按要求推荐。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职、具有正高职称。

3.省部级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得者(第一作者)。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

三、推荐要求

1.各学院根据推荐条件严格把关,逐项对推荐的评审专家信息进行仔细审查核对,确保准确、完整。

2.评审专家请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汇总表》中“所属学科、子目、代码”栏请参见《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学科及数据代码表》,学科、子目、代码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3.除呈交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外,还须将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kjcskb@163.com。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报送省社科评审办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

联 系 人:杨飞

联系电话:85258423

社科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