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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31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学院:

根据《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湘科政字〔2012〕177号)规定,为加强我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4年以前立项未结题的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未结题清单将分学院发送至相关学院科研干事)

二、组织方式

重点项目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验收,面上项目采取书面材料验收的方式进行结题。

三、有关材料要求

报送材料应包括:

①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4份(须登录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打印,重点项目验收须附专家评议意见和专家组名单及签名。网址:http://61.187.87.49/pms-hn/);

②项目研究报告(5000字左右)、决策建议(2000字左右内)装订成册1份;

③决策采纳情况报告及证明、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的课题论文、有关出版物(发表论文及出版物上须注明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课题名称及项目编号)等附件;

④合同复印件一份。

注:有关样本和结题程序下载链接:http://www.hnst.gov.cn/ybxz/rkxjkpxz/

四、时间安排及其他有关事项

1、相关学院科研干事要认真按照工作流程,做好材料真实性审查、合同任务完成指标的审核和评审组织等各项工作,并务请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结题验收材料报送社科处711办公室。

2、纳入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得延期验收。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的延期结题验收申请,作出情况说明,由相关学院统一报送至社科处。

3、对无故不按规定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将纳入湖南省科技厅科研诚信体系黑名单,在省科技厅网站予以通报,且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项目申请。湖南省科技厅将把本次结题验收组织工作情况,作为下年度项目立项的依据之一。同时对验收后成果的应用予以高度重视,并将对验收时形成的优秀决策报告予以重点推介。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飞:0731-85258423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刘俊婷管冲:0731-88988905 88988812)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 贺湘艳:0731-88988320)

(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保障:蒋明艳:0731-88988950)

社科处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