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申报老师:
根据湘社评〔2015〕5号文件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湖南省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4〕7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修订了《湖南省社会科学奖评选奖励办法》,并报省委领导同意下发。湖南省社会科学奖评选表彰工作每两年一届,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优秀成果奖每届评选不超过1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5项,二等奖不超过40项,三等奖不超过45项。评选表彰主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身份的副厅级及以上干部的成果,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身份的处级干部的成果获奖比例控制在总奖项数的20%以内。
为贯彻落实《复函》精神,认真做好第十二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我们对电子申报材料进行了集中审核,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的申报成果是由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身份的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主持或参与的;有的集体成果(系列论文)非同一课题成果;有的成果多人署名或参与,申报成员和署名者、参与人不完全一致,有的署名者或参与人不是申报成员也未签署放弃参评资格的申明;有的成果上传内容不全(如无封面、版权页或无正文);有的成果内容不清晰;有的成果存在漏传或重传现象;有的成果文件或图片颠倒、歪斜,不便浏览;有的把支撑材料和主体成果放在一起,等等。
为保障成果评奖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审核和更正,主要工作如下:
1.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身份的副厅级及以上干部主持的个人成果,已没有参评资格,应予以撤除;对上述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的集体成果,如上述人员主动以书面形式放弃参评资格,可由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
2.原申报特别奖(综合组)的成果,符合申报条件的按学科归入相应学科组参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撤除。
3.有的成果多人署名或参与,申报成员和署名者、参与人不完全一致,有的署名者或参与人不是申报成员,应签署放弃参评资格的申明;有的集体成果参与者众多,申报人或主持人应签署无知识产权和署名争议的承诺书。
4.内容不全或不清晰、图片颠倒歪斜的成果要求重新上传。
5.支撑材料上传栏目不对的要求更正、调整。
6.集体成果中个别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要求撤除。
7.重新审核后符合要求的所有成果,统一由申报单位在本单位公示5天。
所有材料审核更正公示完毕,请各单位管理员于2015年5月8日前(需更改材料的申报人具体开网时间以社科联通知为准,社科处会通知到个人)在网上提交更改后的材料,2015年5月13日前提交更改后的纸质材料。没有更改的材料无须重新提交。
附件:
1.承诺书(模版)
2.放弃参评资格申明(模版)
社科处
2015年4月30日
承诺书
本人承诺参评第十二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没有署名争议,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申报成员排序已经集体协商没有异议。如出现这方面的问题而产生法律争议和不良后果,责任全部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年 月 日
放弃参评资格申明
本人参与完成了申报第十二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现自愿放弃第十二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参评资格,特此申明。
申明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