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批准,2012年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委宣传部、高等院校、省委党校、省社科院以及研究力量强的市州委党校和有关研究机构。投标一般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省社科研究基地依托所在单位可单独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湖南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主线,大力推进理论与实践创新,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全省工作大局服务,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四个湖南”、实现“两个加快”和“两个率先”提供智力支持。
三、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次重大招标项目共设立15个课题,每个课题确定一项中标,资助经费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资助金额8万元至10万元。
四、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课题组必须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其成员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直面现实、深入思考和研究相关问题,能够拿出应用对策与学理支撑俱佳的研究成果。
2.课题主持人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一个课题只能有1名主持人。在研国家和省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的首席专家、主持人,一般不作为本次重大招标项目的课题主持人参与投标。
3.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具有较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五、投标课题要求
1.围绕本公告发布的重大招标项目,投标者要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和全省“两会”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湖南实际,创造性地提出有较高应用对策价值和学理支撑的论证标书,在内容上要特别注意增强战略前瞻性、现实针对性和时效性。
2.投标者要牢固树立发展意识、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充分的实地调查研究,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须建立在真实可信的数据资料基础之上。预期研究成果要具有很强的实际应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新思想、新观点、新建议,并且有扎实的学理、准确的案例和可靠的数据作为依据。
3.本次省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为应用对策类课题。为了把握时间节点,以更好地发挥研究成果服务决策、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作用,根据不同课题的立项要求,完成时间为3个月至5个月。
六、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和课题主持人要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从选题内容、论证质量、主持人条件、前期成果、科研团队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的学风,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七、报送材料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将《申请书》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请于6月20日前将材料送至人文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飞
联系电话:85258423
邮箱:kjcskb@163.com
附件1:2012年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指南
附件2: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2年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原件
人文社科处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