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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5 来源: 作者:

各重点研究基地及相关学院:

为做好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及时完成研究任务,加快基地良性发展,结合省教育厅关于项目结题的有关要求,请各基地负责人抓紧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及时地做好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8年及以前立项的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已到研究年限,请抓紧时间结题,2008年以后立项的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如果已经完成研究任务,也可申请结题。

2.结题时须提供结题报告书、项目研究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一式两份。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

3.相关研究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科研奖励等内容。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或"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Hunan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未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4.各基地负责人应对所有结题项目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验收,签署结题验收意见。

5.请各基地所在学院科研办负责收齐本院结题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按人装入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张贴结题报告封面。

6.结题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6月23日。

联系人:郑咏梅 电话:85258423

人文社科处

2011年6月15日

注:省教育厅基地项目相当于重点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专家验收、签字,并填写专家验收意见(2份都要手写)。项目负责人须提交详细的项目研究报告一式2份(主要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参考文献等内容)。另外,提交一份个人成果简介(电子版)(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完成单位、项目来源及编号、成果简介),具体可登陆“湖南高校科技网”首页,点击“科研成果”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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