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主要公共基础课程考核改革 促进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的通知
2018年09月12日 14:35

教通字【201856

                            

   关于加强主要公共基础课程考核改革 促进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教研〔20185号)提出的鼓励学生参与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改革学习评价制度和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在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改变考试评价方式,严格过程考评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的精神,从2018级学生开始,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为此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公共数学、大学物理等主要公共基础课的课程考核改革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主要公共基础课程考核改革目标

通过牢牢把握主要公共基础课程考核改革这一重要抓手,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以考促教,以考促学,以重点带全面,促进教风、学风、考风建设,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二、组织形式

1.成立主要公共基础课程考核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和主管副处长担任,组员由马院、外国语学院、物电学院、数统学院教学副院长和教务处考试中心主任干事担任。基础课程考核改革领导小组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对工作做出部署和总结。

2.各学院成立相应课程考核改革小组。组长由教学副院长担任,组员包括2-4名课程专任教师。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具体工作做出安排和总结。小组的主要任务,包括:试题库建设、过程考核标准及评价方案制定(修改)、学生成绩评定方案的设计及修正、考前对试卷的评估及考后对试卷的分析、试卷保密、学生课程成绩的分析、专任教师课程质量评价等。

3.本学期第三周周五上午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相应课程考核改革小组名单。第四周周五上午前,上报相应课程考核改革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第五周周五上午前,学院予以公布。

三、具体措施

1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统一成绩评价标准。

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公共数学、大学物理采用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统一成绩评价标准,严格执行教、考、登分离。每次考试前,学院课程考核改革小组需对试卷或从试题库抽出的试卷,进行评估、调整或修正,并留存评估文字材料。

2加大过程考核的力度,增加难度、拓展深度。

12018级新生开始,对大学一年级的大学英语、公共数学、大学物理,每学期根据课程性质,原则上按照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统一成绩评价标准的方式组织一次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由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学院具体组织实施。任课教师需根据情况自行组织随堂月考,一般每学期不少于2次。过程考核与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由各学院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在学院教师和学生中提前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其中,期末统考成绩计入学生总评成绩的比例不低于50%

2思想政治理论课不组织期中考试,但需根据课程特点和课程培养目标,设计多环节考核,其中课程小论文、案例分析与理论阐述不少于两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考核改革小组需对课程小论文、案例分析与理论阐述做出规范,并形成统一评分规范。学生课程小论文、案例分析与理论阐述存在弄虚作假、请人代、抄写等现象,经核实,一律计零分。学生课程小论文、案例分析与理论阐述如存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及有关法规、散布封建迷信及淫秽等,经核实,课程考核总评成绩计零分,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过程考核与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由马院根据课程性质确定,在学院教师和学生中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其中,期末统考成绩计入学生总评成绩的比例不低于50%

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考核改革小组对任课教师过程考核实施全面监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抽查。任课教师在组织课程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背师德师风现象,经调查核实,一律按I级教学事故处理。

3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均应按照同类课程(分本部、城南学院)教学班学生实考成绩的平均分(或及格率)进行排名,在学院进行公布,并上报教务处。对于担任两个或以上教学班级的任课教师,可采取几个教学班平均的方式,参与排名。排名在前15%,教学质量评价为优,可作为任课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推优的重要参考指标。排名连续三个学期在末尾5%的任课教师,停课一年,学院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

4考试结束后,学院课程考核改革小组需撰写分析报告或总结报告,于下一学期第二周五前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以考务通报的方式进行通报。

5对于采用机考的课程,需要按照《课程考核机考项目自评情况通报及指导性意见》的要求,对机考存在的问题,本学期新一轮考试前,整改到位。

6.各学院选择各专业大类大一共同开设的一门或以上核心课程,参照此方案实施课程考核改革。专业大类核心课程考核改革由学院具体实施,报教务处备案。

7.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和鼓励专业课任课教师按照《关于申请2018/2019(一)课程考核改革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课程考核改革项目。

8.在取得效果和经验后,再推广至其它涉及全校学生的课程。

 

 

                                       教务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