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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成果验收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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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1日 10:04 来源:科学研究部

(个人整理,仅供参考)

 

基本流程:申请验收—资料审查—验收评审—资料归档

一、申请

(一)验收范围和条件

1.厅科技计划项目。

2.已完成科技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

3.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齐全。

(二)验收资料

成果完成单位须向厅科技教育处提交如下申请资料:

1、《科技成果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

2、验收资料(“*”号为必备)

*1)科技项目合同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2)工作报告

①选题立项的背景及其意义;

②技术方案的论证和研究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等;

③项目研究进展基本情况;

④研究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⑤计划任务目标与项目已完成任务指标对比表格,以及未完成计划任务目标的原因说明(必备)。

⑥研究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和创新点

⑦研究工作的主要经验与体会以及下一步的研究发展目标等。

*3)技术报告

①概述:项目研究目的,当前技术现状,国内外发展趋势,现存主要关键技术问题和难点。

②成果:项目研究思路、原则,采用的详细技术路线、方法(措施)、技术原理(机理)、试验方法、实验数据、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取得的效果及主要技术特征(性能、指标、参数)。

③创新点:技术的新颖性、先进性、适用性和成熟度,主要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水平的比较,总结的技术创新点。

④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条件及前景,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作用及意义。

⑤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意见及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设想等。

4)测试报告

凡需测试的项目,须经国家、省科技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含原始记录)。不需要测试的项目可不提供。

*5)效益分析报告

包括经济规模成本构成、节能降耗、年新增产值、年实现利润和税收、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以及市场需求预测及推广应用前景等。

*6)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由直接使用成果的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印鉴。经济效益证明材料需加盖用户单位财务印章。(软课题可酌情说明应用情况)

    *7)财务报告

    对照项目合同书经费预算表,对经费实际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及明细支出进行说明,并加盖单位印鉴(相关报账明细须附后,正式会议验收时复印两份提交财务专家和厅科教处,见附件6)。

8)设计与工艺图表

属产品类科技成果,须提交设计文件、工艺规范、有关图片图样、产品使用说明书、标准化审查报告、主要生产设备清单等。

9)质量标准

属产品类的科技成果,须提供产品或技术的相关标准,没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必须制订企业标准,并经市(州)级或市(州)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备案。

10)特殊要求的有关文件

涉及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项目,须有关市(州)级或市(州)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综合述评报告或证明。

11)其他文件资料

*《科技项目验收证书》(初稿,见附件5)。

②局部技术已获专利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③已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发表、交流的论文,须提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者被他人引用的效果情况及推广应用情况。

打印格式:各资料必须按标准格式(Word文本,A4纸,仿宋体字)打印。

装订要求:尽可能一本简装,加装目录,各项资料之间用彩页隔开。内容太多时技术报告可另分册装订。

3、《验收专家建议表》(见附件2

二、审查

由厅科技教育处对照验收的范围和条件组织审查。

三、验收

(一)会前准备

项目验收采用会议形式,由厅科技教育处拟定会议时间、地点和验收委员会名单,并签发会议邀请函。验收申请单位应在验收会前将会议邀请函和全套验收资料提供给有关专家。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必须在验收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形成正式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

课题组负责准备如下资料:

1、验收会汇报PPT电子文档;

2、书面验收资料(按与会专家和领导人数人手一份);

3、验收意见初稿(纸质和电子版,样稿参考附件5);

4、验收委员会名单表(纸质和电子版,格式参考附件5);

同时做好会务组织工作:

1、制作会议指南1份提供给会议主持人(含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与会专家和领导名单及其他,格式参考附件3) 。

2、安排会场,摆好与会专家和领导桌签,调试好投影仪、音响及打印设备等。注意会场简朴,不挂横幅,不摆水果。

(二)成果验收会

1、由项目验收会主持人宣布验收委员会名单,并推选验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2. 验收委员会主任主持项目验收:

1)课题组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40分钟之内为宜)

2)专家讨论、质疑。

3)课题组答疑。

4)专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专家在“验收委员会名单”、“验收意见”(格式见验收证书)上签字确认,一式两份。

(三)办理《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1.验收会结束后,由完成单位按规定格式印制验收证书。

2.验收证书由厅科技教育处统一编号,经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科技专用章”后正式生效。

四、资料归档

项目完成单位向厅科技教育处提交存档的资料(含原件和电子版软盘)包括:

1. 根据验收会专家意见修改后的验收资料全套(具体要求与申请阶段相同);

2. 所有验收资料电子文档上传湖南省交通科技管理系统,统一纳入省交通科技成果库。

3.《验收证书》5份(专家签字原件);

4. 《湖南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成果信息表》(加盖单位印鉴,见附件4)。

 

附件:1. 厅科技成果验收申请表

2. 验收专家建议表

3. 会议指南

4. 湖南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成果信息表

5. 厅科技项目验收证书

6. 财务报告

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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