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告公示 > 正文

【转发】科技部“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2018 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分享到:
2019年03月14日 10:31 来源:科学研究部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的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号)要求,科技部发布了《“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2018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指南予以转发,请相关单位根据指南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项目类型

    1、固废全过程精准管理与决策支撑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类)

    1.1 固废资源化技术多维绩效测评研究与集成应用

研究内容:研究基于多源测评手段的固废资源化技术多维绩效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覆盖不同技术类型的动态多维数据库,研究提出鼓励发展技术清单;开发适用不同工业固废和利用路线的快速测评技术及小型化模块设备,建立标准化测评平台;开发典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综合验证平台,研究工业化应用绩效模拟方法及技术路线优化策略;建立技术—政策协同推广评估模型,提出商业模式构建途径;开展固废资源化测评技术集成应用。

   考核指标:数据库覆盖一般固废 70%以上主要种类,60%以上固废资源化技术类型,鼓励发展技术清单获得国家部委认可;标准化测评平台适用工业固废种类与利用路线均大于 3 类;技术综合验证平台适用于典型再生资源中复合材料类型不少于类;形成覆盖研发内容的技术专利与标准体系(申请发明专利4 件以上,编制标准及规范 2 项以上),实现 4 个以上典型行业/园区/区域的测评技术集成应用。

   有关说明:项目申报内容须与国家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落实《循环发展引领行动》中“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和重大技术推广的工作安排紧密结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科学院组织项目申报;定向申报单位资质应符合专项整体申报要求,具有相关研发工作基础;原则上不要求提供其它经费配套。

2、系统性解决方案研发及集成示范(应用示范类

   2.1 甘肃祁连山等地区多源固废安全处置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甘肃兰州、祁连山等典型西北生态脆弱地区工农城多源固废产生特性、时空分布及资源环境属性,研究适合西北生态脆弱区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生活源有机垃圾智能收运、协同处理、高效转化全链条集成技术;研究适应农牧区旅游区特征的有机废弃物高效生物转化及产物土壤改良生态化利用技术;研究适合西北生态脆弱区特征的建筑垃圾、焚烧灰渣等无机垃圾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研究提出典型西北生态脆弱区域以资源化生态化为核心的多源固废系统性解决方案、配套政策及实施模式;依托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典型区域,开展综合示范。

考核指标:建立 3 套以上适合典型西北生态脆弱区域特征的多源固废资源化生态化安全处置成套技术及装备;在综合示范区内,建立 3 类典型示范基地,示范工程数不少于 5 项,实现经济合理运行:其中生活垃圾处理与利用示范基地生活垃圾收集率大于 90%、资源化利用率大于 40%(包括垃圾焚烧发电),农牧区废弃物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多源固废循环利用技术处置能力达到 3000 吨/年,有机废弃物转化产物土壤改良示范基地生态修复土地不低于 1 万亩。形成覆盖研究内容的技术专利与标准体系(申请发明专利 10 件以上,编制 3 项以上西北生态脆弱区多源固废安全处置技术标准及规范);形成适合于典型西北生态脆弱区域特征的多源固废安全处置综合性解决方案,在综合示范区实现推广应用。

有关说明:由甘肃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申报,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

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定向申报单位资质应符合专项整体申报要求,具有相关研发工作基础;产学研联合申报。

2.2 青海盐湖化工产业区大宗废弃物循环利用集成示范

研究内容:针对青海柴达木盐湖化工产业聚集区,研究多产业废弃物资源环境属性和生态环境影响效应;研究盐湖提钾尾盐动态调控提纯技术;研究盐湖化工副产物制备光热储能产品技术;研究镁基固废与有色冶金固废协同制备建材技术;研究电解镁副产物与煤电固废协同制备高耗氯产品技术;研究盐湖化工区绿色循环发展模式,构建盐湖化工产业区大宗废弃物循环利用综合性解决方案,开展综合示范。

考核指标:研发 2~3 套盐湖化工、有色冶金等产业大宗废弃物循环利用成套技术及综合性解决方案;建立 3~4 项示范工程,形成 2 个综合利用示范和推广基地,实现经济合理运行;新增 5 种产品;形成覆盖研究内容的技术专利与标准体系(申请发明专利 10 件以上,编制盐湖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及规范 2 套以上);提出盐湖化工产业聚集区多产业绿色循环发展模式,项目成果在综合示范区实现推广应用,带动新增固废处理能力达到 100 万吨/年以上。

有关说明:由青海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申报,综合示范所在地政府需出具书面支持文件,承诺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和经费配套措施;定向申报单位资质应符合专项整体申报要求,具有相关研发工作基础;产学研联合申报。

二、其他事项

1、专项执行期为 2018—2022 年。2018 年拟部署定向项目方3 个,国拨经费概算不超过 1 亿元。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 4~5 年。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需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和支持专项数据共享。对于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1:1;对于应用示范类项目,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 2:1。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 1 个项目,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 2 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除指南中有特殊说明外,所有项目均应整体申报,须覆盖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 6 个,项目所含单位总数不超过 10 家。

2、应用示范类项目鼓励在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区域开展。

3、请有意向的老师与科研部联系。

 

联系人:龙晓庆

联系电话:85258421

联系邮箱;kyb-xmgl@csust.edu.cn

 

附件:“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2018 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科学研究部

                                                        2019年3月1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做好推荐申报教育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长沙市高端学术活动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