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团健康发展,调动会员积极性,社团部每学年对各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并组织开展优秀社团评比活动,对优秀社团、社团负责人和积极负责分子给予表彰奖励。
一、评比条件
优秀社团:
(一)组织制度健全,成员团结友爱,富有活力。
(二)活动准备充分,组织过程严密,效果良好,宣传工作抓得好。
(三)积极配合社团各项活动,活动报账及时清楚,活动后及时总结并报社团部。
评分细则
1、为社团部出谋献策 +5
2、会议考勤缺勤一次 -1~8
3、学期报表弄虚作假 -2~4
4、社团社员的名单(不详细、模糊不清或未交) -2
5、学期报表缺交或迟交 -3
6、学期的活动总结和活动计划缺交或迟交 -2~8
7、自行解决活动经费问题 +8
8、造假帐 -2
9、在规定时间内,未将经费送交院团总支学生会 -3
10、未经社团部同意而擅自向院团总支学生会领导申请经费 -3
11、向社员乱收费现象 -8
12、进行的对外活动 +4~6
13、在校内组织举办除学术讲座以外的各类活动 +4
14、学术讲座 +2~4
15、社团之间交流合作(包括外院、系) +2~6
16、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未同社团部协商讨论而直接指定 -5
17、未经院团总支学生会同意擅自举办培训班 -6
18、未经院团总支学生会同意擅自进行对外交流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 -8
19、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工作 +4~6
20、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院团总支学生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6
21、本社团的持续年限为准,一年加1分
优秀会员:
(一)积极参加协会活动,且表现突出的。
(二)对章程修改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的。
(三)其他内容以各协会章程为准。
(四)成绩良好,本学年度无补考现象。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评比。
1、在院级及其以上各类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
2、在院级及其以上各类重点刊物中发表学术性文章者
3、为本协会及学院第二课堂活动争取经费赞助者
优秀社团负责人:
1、认真组织本社团成员圆满完成社团部和社团布置的各项任务,在各方面表现突出。
2、在活动安排上,组织严密,宣传及时,活动经费账目清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工作态度认真,能充分发挥本社团优势,勇于创新,活动有特色,并在院内影响教大。
4、所在社团为本年度优秀社团的负责人为当然优秀社团负责人。
5、没被评为优秀社团的,但责任人表现积极,工作认真,符合前三条的要求的负责人经过考核也有可参与评比。
二、评选指标
优秀社团:
10个(含10个)社团以下评两个。
10个至15个(含15个)社团以下评四个。
15个至20个(含20个)社团以下评五个。
优秀会员:按各社团本年度招新人数的8%的比例评定。
优秀社团负责人:视本年度优秀社团情况而定,一般不得超过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