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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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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5年03月23日 00:00

后勤集团关于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现就加强集团流动党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通过集团临时招聘的务工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到集团报到前,应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流动党员到集团人事部报到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集团党政办报到,党政办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填写《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后勤集团流入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编入并通知所在部门支部。

3、各接收流动党员的支部要负起管理主要责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部门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主动关心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各支部应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纵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主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5、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集团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集团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流动党员离开集团时,党支部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返回流出地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本通知如与上级党组织文件精神不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集团流出党员的管理,按照《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规定》(党组[2010]9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后勤集团流入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后勤集团党委

2015年3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