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2011-12-15
后勤服务集团公司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后勤服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后勤集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查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履行职责情况,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后勤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三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中层干部是指后勤集团各二级单位的正职、副职。
第三章 考核测评
第四条 考核测评的程序为:
(一)个人述职;
(二)民主测评;
(三)计分排序。
第五条 民主测评前各二级单位正职、副职写出书面述职报告并通过会议的形式向本单位员工述职。主要按照《后勤集团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的内容述职与本人述廉。
第六条 干部年度考核与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分为100分。其中,干部民主测评分占40%,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分占60%。
即: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总分=干部民主测评分×40%+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总分×60%。
(一)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分的计算
1、测评总分按以下权重计算:
(1)集团领导测评占30%;
(2)各二级单位正副职互评占20%;
(3)各单位的校编员工、非校编员工测评占50%。
2、民主测评内容按德、能、勤、绩 、廉及总体评价六个类别设置。主要德(政治立场、服务意识、政策水平)、能(开拓创新、民主集中、团队协作)、勤(精力投入、劳动纪律、精神状态)、绩(工作效率、履职成效、解决难题)、廉(群众观念、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德、能、勤、绩、廉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种评价,总体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评价,由测评者逐项进行测评。
3、民主测评计分公式为:按基础100分,各类测评人员所打测评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85+“基本称职”个数×0.7+“不称职”个数×0.5)×100÷总体有效测评项目个数。
(二)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分计算
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按照《后勤集团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正职、副职均按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计算。
第四章 结果认定
第七条 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得分、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总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以上为称职;65分(含)以上为基本称职;65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八条 干部年度考核的结果是年度考核评优、学校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中层干部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受到处理的干部,情节较轻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较重者,只能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条 后勤集团成立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党政办公室。
第十一条 后勤集团各二级单位应密切配合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小组工作,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校编、非校编员工参与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工作。参与测评人数,各单位校编员工不低于70%,非校编员工100人(含)以上的不低于10%;100人以下的不低于30%,考核有效。
第六章 考核纪律
第十二条 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对在考核工作中有关数据弄虚作假以及造成泄密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附:后勤集团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
后勤服务集团公司
201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