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关工委暨特邀党建组织员谈心谈话制度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09日 10:46   来源:

(一)为了确保新党员质量,发展对象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其入党后,党委审批之前,党委特邀党建组织员应会同党委有关人员与其谈话。

(二)特邀党建组织员在谈话前,应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以及政审结论材料等,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同时,向党委和党支部负责同志以及其他党内外群众了解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根据审阅材料和调查了解的情况,确定谈话内容。

(三)特邀党建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应着重考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同时,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提出希望和要求。

(四)特邀党建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后,应就是否发展其入党,认真负责地向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同意发展,或建议暂不予发展,并将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有的关栏内,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