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班主任工作机制,加强对班主任的管理,科学准确地评价我院班主任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院兼职班主任
二、考核原则
1、考核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3、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班主任的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三个方面。
四、考核方式
1、学院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2、班主任的考核实行个人总结、学院考核、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学院考核占50%、学生评议占50%。
五、考核程序
每学年进行一次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年的6月中旬,完成对上一学年班主任工作的考核。
1、个人总结: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并向所在学院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工作日志等相关资料。
2、学院考核: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学院牵头的考核小组对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填写《国际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
3、学生评议:考核小组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数的40%,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国际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评分表》(见附件),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测评。
六、考核评定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七、奖惩措施
1、考核为优秀者,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给予适当奖励。
2、考核为不合格者,解聘。
八、本办法由土建学院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