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2022-2023学年综合测评及创先争优的基础上,经过前期广泛征集意见,对《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附件)面向全体同学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9日17:00,如有任何疑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张老师。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31-8525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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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