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教[200 ] 号
一、考生听到预备铃响,凭身份证、学生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考生迟到十五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经监考人员验收试卷获准可以退场。考生迟到,不延长考试时间。考生退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或再进场续考。
三、考生应带好考试用的钢笔、圆珠笔以及其他规定的文具用品,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词典、电子记事簿等带有储存功能的电子工具进考场,也不得在手掌等身体部位写上任何文字、公式。除开卷考试外,不准将书籍、资料、笔记本、草稿纸(含白纸)等带进考场。考试中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四、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卷面要清洁。在草稿纸上答题或用红笔、铅笔(作图用铅笔除外)答题者,其试卷作零分处理。
五、考生得到试卷后,要先检查试卷的科目是否是自己本堂应考的科目,试题有无缺题、少页、字迹模糊、重印等问题。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不涉及试题内容,而属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提前交卷,要先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验收试卷后,才能离座出场。
七、考生在考场内要保持肃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夹带、冒名或换卷。凡夹带(含书籍、笔记、资料等放入书桌内)、传递、抄袭、偷看、换卷、请人代考、代人考试、交头接耳等均属考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由监考人员立即收缴试卷,令其退场,并按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作出处理。
八、考试时间终了,考生应立即起立,停止答题,并将试卷放在桌面上,然后有秩序地退场。出场时不得带走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