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落实2017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16号)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法学系成立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专业负责人张敏纯副教授,成员为杜卫红、申纯、谢尊武、徐莉。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 分流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学生的专业方向志愿,进行有序专业方向分流,及时公布专业方向分流工作细则、分流结果等信息。
第四条 分流目标。法学专业设置工程法和社会法两个专业方向。当某专业分流人数不足20人时,原则上不开班。
第五条 分流对象。法学专业2019级64名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结合学习成绩,填报专业方向,每人必须选报且只能选报1个专业方向志愿。
第六条 分流规则。1.学生选择志愿专业方向,根据学生填报专业方向申请表初步分流;2.如果学生的志愿集中于某个专业方向,造成志愿不均衡状况,系里将针对志愿集中的专业方向进行筛选,以上学期学业成绩按降序排名。
第七条 时间安排。专业方向分流在第二学期内完成。第1—3周,法学系做好专业方向分流的前期工作,工作任务包括:制定法学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宣传发动、接受咨询等;第4周,召开动员会、学生填报并向教务办提交《2019级法学专业学生专业方向申请表》;第5周,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公示10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第三学期开始专业教育。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法学系专业方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何凌,联系电话:85115218。
法学系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