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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小勇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8日 18:12


根据《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就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学院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任:毛卫国

副主任:杨现锋

委 员:陈 华  李灵均  段军飞  刘 鹏  龚 丽  贺 浩 何小勇 王志亮 刘月明(学生代表)闫天赐(学生代表) 陈俊杰(学生代表)

二、评选严格按照《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2022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质量。

三、今年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一等奖学金名额68人;二等奖学金名额51人;三等奖学金名额34人。各年级的分配名额见附件。

四、评审程序

1、申请

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实证材料。

2、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并进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公示。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院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后进行答复。

3、上报学校

评审委员会将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初审、终审。

五、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按照“自愿申报、导师推荐、量化打分、差额评审”原则,拟申报的同学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国家奖学金

符合要求的申报者于10月3日下午5点(材料截止日)之前将《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审批表按学院所挂附件填报正反面打印,纸质一式两份,不另附页,请参照“填报指南”认真填写,获国奖资格者进入系统填报,所填纸质内容必须和系统一致)(见附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个人初表》(见附件)和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带目录普通装订成册),用透明文件袋(左上角贴好学号+姓名)装好报送至材料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新能源1A-313-1)(电子版1693518290@qq.com,邮件请以个人学号+姓名命名)。

2.学业奖学金

1)学生个人需要填报和上交的材料

  符合要求的学业奖学金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材料学院2020-2021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个人初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0日3日下午5点(材料截止日)前将《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个人初表》(见附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个人支撑材料(按成绩、科学研究、非科研类获奖、思想品德)提供原件和纸质件用文件袋(左上角贴好学号+姓名)装好统一交班长,电子扫描件以“学号+姓名”命名发给班长,各年级负责人汇总后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并公示初审结果。在评选结果出来后填报《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审批表按学院所挂附件填报,正反面打印,所填内容必须和系统填报一致,请参照“填报指南”认真填写,一式一份。

2)各年级班长需完成工作和上交材料  

  (1)组织班委对学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和量化打分。以年级为单位按照等级分类,等级内按照学号整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学生所交的实证材料。

  (2)完成以下材料:《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电子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见附件,电子版,各年级负责人填报)、《材料学院2020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及排名统计表》《材料学院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及排名统计表》《材料学院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及排名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

  (3)电子档和所有材料的纸质件10月10日下午5:00前交至学院科研办。(新能源1A-313-1)(电子版1693518290@qq.com,邮件以年级和类别命名)。

  特别提醒:因有所变化,请同学们下载今年的表格,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遗漏填写成果或支撑材料不齐全不能证明所填成果的一律不再补充材料,不予认定。

 六、其他事项

1.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等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如在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则取消该生当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如在整个评审工作结束后,则收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生硕士在读阶段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并根据《新利luck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学生违纪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已经毕业的,则追回该生已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及证书,并书面告知工作单位。

2.科研情况分的计算区间为研究生入学--院评审日为截止时间。

3.本办法由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注意事项:

 1、汇总表格式严格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的模板,如:入学年月2016.9不要写成五花八门的带年月日的文字
   2、交行卡号的第一位数6的左上方的’要去掉,要在6的左边双击鼠标才会出现’,否则看不出来,不去掉’银行数据将导入不成功即会影响奖助学金的发放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相关评审表格

附件2.学业奖学金相关评审表格

附件3.《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材料学院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4.《材料学院研究生申请国奖、学业奖学金情况统计初表》         

附件5-1.《2020级研究生计分表及排名》

附件5-3《材料学2021级奖学金计分及排名》

附件5-2《2022级研究生奖学金计分及排名》